申請在校證明及過往成績表 |
申請方法 1) 申請人可於本校網站下載有關申請表格 2) 申請人須繳交有關行政費,行政費為每張$20,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方式繳交行政費: i. 親臨本校校務處繳交行政費 ii. 支票:支票抬頭為「加拿大神召會嘉智中學法團校董會」, 申請人請於支票背面填寫申請人姓名、聯絡電話或電郵地址。 iv. 存入本校滙豐銀行戶口 戶口名稱:「加拿大神召會嘉智中學法團校董會」The IMC of PAOC Ka Chi Secondary School 滙豐銀行戶口帳號:004-808-559470-002 3) 申請人於填妥表格後,請將表格連同繳費證明,以郵寄/傳真或親自遞交方式提交本校。 電郵地址:[email protected] 郵寄:屯門湖翠路273號加拿大神召會嘉智中學,信封面註明「申請在校證明/過住成績表」 4) 本校會於不多於七個工作天內完成整個程序,申請人可親臨本校領取申請文件。申請人如選擇以郵寄 (平郵) 形式領取文件,請於申請表填上申請人的姓名及通訊地址,唯申請人須自行承擔郵寄風險。 5) 申請人如對有關申請有任何疑問,可隨時致電本校 2441 3818 查詢。 |